近年內地流行共享經濟,好似共享單車、共享化妝間等,好多嘢都可以些牙,但其實「共享經濟」嘅概念並唔係咩新嘢,就好似宋朝嘅廣州咁,大至酒席宴會,小至衣服被褥,只要有商機,通通都可以租,包括當時用嚟做交通工具嘅馬。

大家平時睇古裝片,見啲達官貴人通常出入唔係坐轎就係搭馬車,但其實喺北宋喺唔興坐轎嘅(女性、老人等例外),佢哋通常係騎馬出門。據《朱子語類》所載,北宋嘅士大夫好似王安石、程頤等人都唔鍾意坐轎,因為佢哋認為坐轎係「以人代畜」,係對人嘅尊嚴嘅侮辱。不過宋代養馬成本高,唔係人人都養得起,所以一般人需要用馬都會去租。喺宋朝嘅廣州,如果要用馬,唔係直接搵馬主租,而係首先要搵「牙人」呢種中介,就路程長度嚟傾價錢。

至於做官嘅,辦公需要馬又可以點做呢?朝廷當然有馬提供嘅,不過公家馬只有當官員需要去某個地方赴任、巡查審理重大案件、視察河堤海防、撫恤災民等執行重要公務嘅情況下,先可以憑住朝廷簽發嘅憑證去借馬。官員借公家馬嚟辦私事,係唔可以順便辦埋私事嘅,一單被發現擅自用公家馬,唔單止用馬嘅官員要受仗責,連私自出借馬匹嘅人都要承擔責任,輕則要捱打,嚴重嘅更加要坐監。

話說喺宋真宗年間,廣州知州邵曄病重,佢嘅兒子遠在湖北,心急如焚,荊湖北路轉運使梅詢於心不忍,於是自作主張借咗匹公家馬俾佢,結果匹馬中途攰死。借馬嘅邵公子最後受到懲罰,而擅自出借馬匹嘅梅詢亦被降職,由此可見,宋朝對公家馬嘅管理真係非一般咁嚴格。

資料嚟自金羊網,圖為騎馬示意圖,原圖嚟自網絡。